特别说明:
1. 泰国酒店没有官方公布的星级标准,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标明的星级标准为泰国当地行业参考标准,普遍比国内略差一点;国外度假村是根据规模大小、地理位置及配套设施来定价,无星级参考标准;非官方网站所公布的酒店星级档次,是属于该网站自己的标准;
2. 该团保证为我社自组团,最低出团人数为 10 人(含)以上,将派遣合格领队随行服务,如最终出团人数为 10 人以下,则自动延期或国内不派领队随团服务,由当地导游带团;
3. 行程中的购物店安排是泰国政府认可的合法购物商店,客人完全自愿消费;
4. 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入境;
5. 不接受孕妇和心脏病等高危病吏人士报名,如有隐瞒,发生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移民局有权拒绝孕妇入境(无论怀孕几个月),孕妇报名前请告知我司工作人员!
6. 上述行程中航班、景点、酒店、餐厅等可能会因为天气、交通管制、临时休业、罢工等突发时间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需要做出顺序调整、取消或更换;因上述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航班延误、行程更改、滞留或行程提前结束时, 旅行社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积极、适当处理。若因此而产生费用,超出已交旅行团费部份的由游客自行承担。
7. 行程中旅游景点和餐食都是提前预定好,如客人临时取消行程将不退还任何的费用,敬请留意。
8. 行程内的 KING POWER、金佛寺等圴为当地著名的公共购物场所,并非指定购物店。
9. 出团时请随身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如因未携带护照或相关证件而导致的误机等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身份证原件(凡持非中国大陆护照的客人必须自备签证和具备 2 次以上进出中国境的有效签证,港澳台同胞出团需带上回乡证或台胞证);
10. 再三声明:只有您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如孕妇、心脏病患者、高低血压病患者、骨质疏松症者、高龄者、幼龄者,或任何不适合剧烈、刺激性活动的病患者等,绝对不适合参加任何水上活动。如旅客隐瞒个人疾病或坚持参加活动而引起意外发生,旅客必须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搭乘快艇或从事水上活动时,务必穿上救生衣;乘坐快艇时,严禁坐在船头前面的座位,以免脊椎骨受伤;任何船只行走时,请安坐在座椅上勿随意走动,以免跌撞受伤;切勿将手或脚放置在船边或栏杆上,以免夹伤或碰撞受伤。海边戏水游泳时不要单独活动,更勿超过海边、海上安全警界线的范围。
特别提示:
11. 客人须按行程随团出入,切不可擅自离团,旅途中客人不允许私自离团,根据《旅游法》,如必须离团活动,需与我司签署离团声明书,且离团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反当地法律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问题,由客人自行承担,我司不担任何责任,旅游意外保险也无法承保离团时个人受到的人身或财产伤害与损失。
12.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未成年人(不满 18 周岁)的累计赔偿保险金不得超过 10 万元。
13. 中国与泰国时差提示:泰国时间比北京时间慢 1 小时;
14. 所有团队机票和酒店我司已提前付清全款,客人报名时须交齐团款,不接受预订。一经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护照过期, 假期更改等)退团,将按照退团时实际产生的费用扣除损失。
15. 依照《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能强迫客人购物、不能强迫客人参加自费活动。游客如有购物需求,可主动向导游提出协助请求,也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自行安排购物。
16. 此团价格是航空公司和地接社给予散客团队的特殊优惠,包团不适用于此价格,报价另议,谢谢合作。
17. 行程上的航班为参考航班,如对航班有特殊要求,请及时和工作人员落实此团的准确航班,以免耽误行程。
18. 行程中旅游景点和餐食都是提前预定好,如客人临时取消行程将不退还任何的费用,敬请留意。
19. 如遇航空公司航班时间临时调整,我社将以实际航班时间安排旅客用餐,但不做任何经济赔偿。
20. 泰国旅游警察热线 1155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泰王国大使馆,地址:57 Ratchadaphisek Road,Bangkok 10400,Thailand,电话:0066-2-2450088 传真:0066-2-2468247,电子邮件:chinaemb_th@mfa.gov.cn,领事保护——电话:0066-2-2457010,传真:0066-2-2457035
22. 地接社:DJODUDPW CO.,LTD. 23. 地接社: CCKA EJOUAV CO.,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