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1. 儿童费用:6 岁以下(不含 6 岁)不占床按成人价格减 800 元/人,此价格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及景点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占床按成人价格收费,6 岁起必须占床;
2. 自备签证或免签证参团,签证费退费标准:申根签 600 元/人
3. 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期前递交完整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服务费)1200 元/人
4.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用车、餐食、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或临时自愿放弃游览,费用恕不退还,敬请理解。
5. 行程中未标注入内的景点均为外观,入内参观仅含景点首道门票。
6. 由于团队机票为指定航线往返票,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回程,费用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7. 如国际段机票已申请国内联运段,按照航司规定国内第一段联运段机票未使用,后段机票将自动作废,敬请理解。
取消约定
1.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系方式、是否成人或儿童等),以免产生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客人提供错误个人信息而造成损失,应由客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2. 旅行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不变且经与客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做合理的调整。
3. 出游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景点未能正常游玩,导游经与客人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换该景点,或由导游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退还费用,退费不以景区挂牌价为准,但赠送项目费用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4. 如因非旅行社原因,且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及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天灾、罢工、游行、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或行程被迫中断的,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将尽最大的努力协助团友解决问题,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因此新增的费用游客自理。
5. 赠送项目,景区有权依据自身承载能力以及天气因素等原因决定是否提供,客人亦可有权选择参加或者不参加,如无法安排费用不退。
1. 在行程开始前因旅游者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2026 年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第 11 条约定由旅行社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客人:
1)行程开始前 29 日至 15 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5%扣除;
2)行程开始前 14 日至 7 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20%扣除;
3)行程开始前 6 日至 4 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50%扣除;
4)行程开始前 3 日至 1 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60%扣除;
5)行程开始当日,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 70%扣除;
如按上述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需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损失费,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支付费用进行预定,本产品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发前 29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行者减损并退换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重要提示:此产品是*团队包价旅游产品,非*单订某一个旅游项目,此产品相应旅游资源的预定将以团队形式进行预定,部分旅游资源的预定无需实名制。客人确认参团后视为同意旅行社为此行程顺利出行,进行相应旅游资源的预定且无需与客人二次确认费用的产生。如客人提出退团,将按客人实际确认退团的时间节点进行损失费核算。
*团队包价旅游产品:指参加旅行社的团队旅游,团费包含机票/酒店/导游服务/门票等内容,团费具体包含的内容以团费所含列出的内容为准。此行程为打包的旅游线路。
*单订某一个旅游项目:指客人找旅行社预定某一项服务,比如单订签证,单订机票,单订酒店,单订门票,或一次性预定多个单订项目。此行程不属于单订项目。
2. 若内陆段机票,境外火车,邮轮等其他交通工具需要提前支付费用的,产生费用后,按实际损失额外收取;
3. 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收取损失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的取消条款;
4. 因为团队机票的特殊性,旅游者在确认出团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取消出行,我社有权收取已产生的机票定金;双方已确认出票后取消出行的,我司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5. 如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私护照以外的旅行证件或自备签证参团,请务必自行确认该证件是否对目的地免签、及跟团出境后团组返回时是否能够再次进入中国境内;如因游客旅行证件或所持自备签证的原因不能出入境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6. 因旅游者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7. 如游客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私护照无效或有效期不足 6 个月等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的,损失由游客自理,我社将视为游客自行取消出团处理。
8. 如旅行者在旅游合同第二十五条或通过其他方式另行约定的,在旅游者解除合同时不受本条中关于解除时间和必要的费用扣除比例的约束。
签证说明:
1. 此产品办理申根 ADS 团队签证,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调整申请申根签证的国家。
2. 申根签证自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实施指纹录入程序。指纹时间一般安排在出团前 15 个工作天内(暑假/春节旺季日期会提前,以实际安排为准),须申请人前往所需申请签证国家签证中心采集指纹,请申请人在出团前 15 个工作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
3. 使领馆要求团队旅游签证持有者必须随团出入境和全程随团活动,不能擅自或强行离团脱团、或延迟回国,不得进行探亲访友、商务等其他非旅游目的活动。
签证所需资料:
1)客人必须真实详细地填写《欧洲签证资料表》,并按照《欧洲各国 ADS 签证须知》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
2)客人委托旅行社代办欧洲旅游签证,同意将该签证资料转交给欧洲国家使(领)馆做签证之用,且非常清楚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同时非常明确,如果客人提供虚假资料,会导致申请不被接受;已拿到的签证可能会被取消;按照欧洲国家法律,也有可能被指控。
3)旅行社将根据欧洲国家使(领)馆要求对 ADS 团队签证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如发现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签证要求的,旅行社将按规定不予送签。
签证流程:
1)出发前:客人报名时提交订金和签证资料--旅行社审查客人资料并通知客人补充资料--向使(领)馆递交资料申请签证--客人在指定时间抵达签证中心进行生物指纹录入--使(领)馆审查资料--使(领)馆通知补充资料、面试等--等待签证结果。
2)回程后:回程抵达当天客人将护照和登机牌交与旅行社--旅行社送回使(领)馆销签--使(领)馆通知面销--等待退回护照。
出境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由于 ADS 签证的特殊性,旅行社有权根据客人的实际情况收取每人 1 万元或以上人民币保证金,具体视客人资料情况而定。具体保证金数额以及交纳方式,旅行社将在审核客人的资料后通知,请客人在约定时间内签署保证金确认书和办理保证金事项,逾期办理视客人同意按自愿退团处理。
2.客人无擅自脱团的并按时随团回国后,保证金原路退还。
3.关于保证责任:若客人不随团回国,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销签事宜:
1)销签时间大约需要 10-15 工作日,具体看欧洲国家使(领)馆处理进度,如须尽快取回护照,请在出团前联系旅行社提出需求,我司代为向使(领)馆申请加急销签。
2)请各位游客在出入境时注意边防盖章,若有漏盖错盖及时更正。如没有盖章或盖章不清晰无法辨认将会导致使(领)馆要求您面试销签,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旅行者本人承担!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务必仔细留意。
3)请妥善保管全程登机牌,并核对航班与姓名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告知领队及时补救,归国后登机牌随护照交给领队,以便办理销签,若因客人自身原因丢失、缺损登机牌或登机牌信息有误,导致被领事馆要求前往面试,费用自理。
4)游客必须无条件配合欧洲使(领)的销签工作,否则有可能被计入国际游客黑名单而被限制入境;
5)使(领)馆销签后不退还往返登机牌,如需办理里程积分请您务必携带相应的积分卡,直接在机场柜台办理。
自备签证:
客人自备的签证(非我司代办签证)如被拒绝出入中国及该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边境,由此引致的后果及费用损失均由本人自行承担,旅行社有权视为客人单方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客人承担;若导致行程中止的,所交团费扣除实际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给客人,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持非中国公民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提示:
1)非中国护照的客人参团请自行办理签证或自行确认是否免签,并且确认持有多次进出中国的有效签证。
2)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客人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持台湾护照参团的客人需同时持有台胞证出发。
3)持香港的 CIDI(签证身份书)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客人,报名前请咨询旅行社后报名。
**以上“签证提示”仅供客人参考,是否符合免签条件由客人根据该国使领馆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并按照相关指引自行负责出入境手续的办理。
行程说明
1. 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时间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 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 标准不会降低; 但由于客观因素限制确实无法安排的, 本社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敬请理解与配合;
2. 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 以行程中标注时间为准;
3. 为利于行程合理安排, 抵达当天直接开始游览的团队早餐将在飞机上用餐, 行程均不含早餐,
上午 11 点后(含 11 点) 抵达的航班, 行程均不含午餐;
4. 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 团队通常须提前 4-4.5 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故国际段航班回程在当地下午 17 点前(含 17 点) 、 晚间 23 点前(含 23 点) 起飞的, 行程均不含午餐或晚餐;
5. 行程中所列航班号、 火车班次、 客船班次及时间仅供参考, 航空、 火车、 船公司会临时就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的可能; 时间后缀+1 是指第二天抵达。
注:本司保留对上述行程的最终解释权,请以出发前确认行程为准,本司有权对上述行程次序、景点、航班及住宿地点作临时修改、变动或更换,不再做预先通知,敬请谅解!
酒店说明
1. 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不同于国内酒店星级评判标准, 与国内相同星级的酒店规模、 设施、 服务上都有一定差距, 且欧洲大部分特色酒店不参与星级评定;
2. 如正值旅游旺季或欧洲各地展会举行期间, 部分酒店会距离市区较远或调整至就近夜宿地,敬请理解;
3. 按照欧洲酒店惯例, 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 6 岁以下儿童(不占床) , 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 若一个大人带一个 6 岁以下儿童参团, 建议住一标间, 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一标间最多可接纳一位不占床儿童;
4. 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或单女, 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 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 客人须在出发前补交单房差入住单人房(欧洲的单人房一般指房间里面只有一张 90 厘米宽的床) 。
交通说明
1. 欧洲法律规定, 司机开车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天, 每天必须有至少 12 小时休息; 司机每行驶两小时后必须休息 20 分钟;
2. 欧洲相关法律对于司机工作时间有严格的限制, 如果游客有额外服务的要求而导致需要司机超时工作, 需要征得司机的同意, 同时要支付 EUR50-200/小时的额外费用。 请尊重并配合导游司机的工作, 请勿迟到, 以便行程的顺利进行;
3. 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 仅供参考, 视当地交通状况进行调整;
4. 因“不可抗逆的原因” 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如遇战争, 天灾及航空公司停运、 破产、 滞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会尽力协助团友解决问题, 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游客自理。
门票说明
1. 由于团队行程中部分景点门票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 因此若您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费用恕不退还, 敬请理解。
2. 行程中未标注入内的景点均为外观, 入内参观仅含景点首道门票。
用餐说明
1. 如遇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 餐厅不接待团队用餐或用餐时间在高速公路休息站, 将安排当地餐食或退餐费, 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 费用恕不退还, 敬请理解;
2. 酒店房费已含次日早餐 , 如自动放弃酒店安排的早餐, 费用恕不退还, 敬请理解。
退费说明
1. 如遇天气、 战争、 罢工、 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 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 退
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 但赠送项目费用恕不退还。 敬请理解。
2. 由于团队行程中所有住宿、 用车、 餐食、 景点门票等均为旅行社打包整体销售, 如因自身原因未能游览参观的或临时自愿放弃游览, 费用恕不退还, 敬请理解。
3. 由于团队机票为指定航线往返票, 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回程, 费用恕不退还, 敬请理解。
签证说明
欧盟从 2015 年 10 月 12 日起在全世界范围内启用生物指纹录入系统, 所有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 领事馆将要求本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当地目的地国家的签证中心录入指纹及拍照, 请申请人在出团前 45 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
1.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 参加欧洲团队游客须随团旅游, 团进团出, 不可探亲访友、 进行商务活动等其他目的, 同时保证不离团, 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
2.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 所有办理团队签证的客人均有可能被通知前往使馆进行面试销签,面试销签关系到使馆给予游客良好的记录, 游客请予以配合! 一般使领馆会在团队回国前后决定面试销签名单, 旅行社接到通知后, 会电话通知游客, 面试销签所产生的费用请游客自理;
3.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 所有办理团队签证的客人回国抵达机场时需将护照原件、 全程登机牌交回领事馆销签, 届时会有专人向游客收取, 旅行社非常感谢游客的配合!
4.护照销签的时间取决于各领事馆的工作进度, 视淡旺季不同销签时间也不同, 通常在 15- 30天左右不等, 请游客在未结束销签前, 建议先不要安排下一次出行, 提前预订交通、 住宿费等,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 在销签时会检查游客的全程登机牌, 并核对航班与姓名信息, 如发生信息有误请及时告知领队及时补救。 若因客人自身原因丢失、 缺损登机牌或登机牌信息有误,导致被领事馆要求前往面试, 费用自理。 请务必保管好全程登机牌,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按照欧洲各国使馆规定, 在销签时会检查游客的护照欧盟离境章和回国入境章, 如果没有或者不清楚将会导致被领事馆要求前往面试, 费用自理。 游客在回国过关后应注意检查自己的护照入境章, 如有缺失或不清楚及时发现要求重盖,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游客必须无条件配合欧洲领馆的销签工作, 否则有可能被记入国际游客黑名单而被限制入境;
8.持非中国公民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提示:
①非中国护照的团友参团请自行办理签证或自行确认是否免签, 并且确认持有多次进出中国的有效签证;
②持香港、 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团友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
③持香港的 CIDI(签证身份书) 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团友, 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以上“签证提示” 仅供客人参考, 是否符合免签条件由客人根据该国使领馆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 并按照相关指引自行负责出入境手续的办理。
保险说明
1. 我社已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本司强烈建议游客根据个人情况, 自行购买医疗或其他保险, 以更全面保障游客利益;
2. 旅游意外伤害险不包括游客自身携带疾病、 旧病复发, 且在出团日前 180 天内未经过治疗的疾病(如心脏病复发、 高血压、 糖尿病并发症、 移植手术复发、 孕妇、 精神病发作等) ;
3. 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将实际身体情况告知旅行社, 如个别游客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危及他人健康之疾病, 旅行社有权拒绝游客出团或终止游客随团, 所交费用按游客违约处理;
4. 老年人特别说明: 出境游长线舟车劳顿, 为团友身体健康状况考虑, 80 岁以上老人及其他身体条件不不太适宜长途飞行的团友, 请权衡自身身体条件选择参加的团队, 敬请理解;
5. 65 岁以上老人请提供健康证明并自行增加购买适合高龄游客参团的相应高额保险。 为明确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 请 65 岁老年人出团前签署健康承诺函及需有亲友的陪同下参团。
风险说明
1. 境外游览时游客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欧洲整体治安相对较好, 但某些国家也存在治安隐患, 尤其景区、 酒店大堂、 百货公司、 餐厅等游客聚集的地方更是偷窃行为多发地,游客务必随同导游带领并注意结伴而行, 在游玩过程中, 时刻注意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安全;
2. 乘坐交通工具时, 现金、 证件或贵重物品请务必随身携带, 不应放进托运行李内; 外出旅游离开酒店及旅游车时, 也请务必将现金、 证件或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因为酒店不负责客人在客房中贵重物品安全, 司机也不负责巴士上旅客贵重物品的安全, 现金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受保范围内;
3. 因个人疏忽丢失任何财物(机票、 护照、 钱财、 衣物等) , 旅游社将不负任何责任; 并且不可以因此耽误团组行程;
4. 自由活动期间如果下海游泳或者从事与海有关联的各种活动, 要注意安全, 切忌不可以逞强, 以免出现生命危险;
5. 旅行社原则上不会在行程中安排高风险项目, 在自由活动期间请您慎重选择参加诸如湖区游船、 雪山活动、 热气球、 普车越野、 摩托车驾驶、 自驾车、 蹦极、 水上摩托、 滑翔伞、冲浪、 探险等高风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