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服务
1. 豪华专车全天24小时免费接站。
2. 每人每天1瓶矿泉水。
3. 配备旅游百宝箱。 备注:因以上为赠送项目,若未使用,视为自愿放弃,无任何退费。
购物安排;景区或酒店内设有购物场所,属于其自行商业行为
优惠证件退;
费说明 注:本产品线路已按景区门票五折优惠执行,故半票证件不再另作退费。所有优惠证件需要通过景 区验证,请带好相关证件并及时交予导游与景区确认,如遇景点优惠政策不统一的则按单独计算。 全程景区认可的免票证件退费 90 元/成人(其中黄果树 40 元、西江 20 元、小七孔 20 元、青岩古 镇 10 元)
免责情况;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全权处理,如发生费 用加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旅行社在旅途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 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
2、自由活动时间,请听从导游安排的准确集合时间及地点!如因客人自愿自行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活动,出现任 何意外受伤情况,责任由客人个人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意外情况发生时,旅行社已经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扩大损失,但游客不予配合而产生的费用,旅行社不予承担。
4、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旅游者在境内、外不准许参与色情场所等其他法律所不允许情况的活动,如有前往者, 须负责自己的行为后果,本公司已作说明,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参团须知】:
请游客务必须详细阅读,一旦签订合同即默认游客已确认以下所有项目:
1. 机场及高铁由专车师傅负责接,接站师傅会提前8小时以上给你短信或电话联系,请手机保持畅通。当天无导 游,客人至酒店前台报自己的名字拿房,等候导游短信或电话通知第二天的出发时间。(7-8月份导游可能要 晚上21:00分左右才通知,请耐心等待)
2. 14岁以内儿童报价只含正餐半餐费(不含早餐)、车位费,不含门票(包括赠送景点)、不含景区小交通、不 占床位,如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温馨提示:不占床位的游客,在酒店使用早餐时需另行付费,请直接向餐 厅购买)
3. 本行程为散拼成团,参团期间请友好相处相互尊重文明出行,根据国家旅游局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客不良信息保存一至两年,会影响到游客再次旅行,严重的甚至会影响到银行信贷、 出境等。
4. 贵州酒店标准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 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
5. 贵州景区普遍较大,因团队中各家庭游览速度快慢不一,为避免影响贵宾行程体验,导游会在车上统一讲解, 告知景区游览线路、主要特色、集合时间和地点,在关键的路口指引游览方向并执行部分讲解职能,进入景区 后自由活动。
6. 请成人带好有效的证件(身份证),儿童带好户口簿。
7.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堵车、封路、塌方等),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 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作相应调整;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 的商场提供旅游商品出售,这并不属于我社安排范畴,此类投诉恕我社无法受理,敬请留意。
8. 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知导游,记好导游手机号码备用,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9. 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单》,请游客认真、如实填写旅游意见反馈表,作为处理意见和问题的主 要参考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的投诉将无法受理,如在行程进行中对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尽量在 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10. 行程不含的其它当地特色旅游项目及告知内容,如有需求可与当团导游联系,合理安排时间,不给旅游留下遗 憾。体验项目当地导游可根据体验的最佳时间进行合理安排。
11.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地区,山路较多,请穿轻便、柔软休闲鞋子;贵州素有天无三日晴之说,天气多雨,请自备 雨伞;少数民族寄居地,请遵循当地风俗。
12. 在本地参团期间如对服务有合理的意见请及时提出;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及时提出就地解决妥善,返程后我 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 人自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请你务必认真填写。
13.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75 周岁以上的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4. 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承保年龄范围为 2-80 周岁,其中 70 周岁以上游客保费不变,出险按保额的 50%赔 付,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15.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 留或提前结束时,按《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