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婴儿:2岁以下(不含2周岁)的执行婴儿收费,此收费包含机票、车位,不含餐费、床位费、景点门票等地接费用。
2、儿童:2—12岁(不含12周岁)儿童报价含车费、半价正餐;不含门票、床位费,早餐费如身高超过1.1米的儿童产生门票及其他费用由家长现付。
温馨提示:
1、此团为多家旅行社散客拼团,不派全陪领队。
2、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护照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登机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在办理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游客在酒店冲凉时,请将酒店的毛巾铺放在淋浴的地方,以防止滑倒、摔伤。
3、 西双版纳属于热带季风性,天气变化快雨水较多,建议您 携带好伞具;另外此地气候湿润蚊虫较多,请务必注意防 范蚊虫,带好驱蚊水、止痒膏。由于云南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各团友每到一处,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风俗和习惯。
4、西双版纳早晚凉白天热,除了凉爽的衣物外,建议带一件 薄外套,避免温差引起的身体不,因云南气侯的原因,有些酒店无空调,有些有空调也可能不开空调,请游客多多包容和理解。
5、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行程中如感身体不适,及时告知导游以便及时休息或入院检查治疗。
6、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国内游可在出票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已经出机票,所换游客须承担被换旅游者已出的机票或列车票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因散客操作特殊性,若出现旅游者退团,我社严格按照《团队国内旅游合同》之第六章关于违约责任之第十七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规定来执行(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0%。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出发后如旅游者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因为云南省旅游局要求团队操作必须提前预付团费给旅游结算中心,所以在行程中游客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景点、用餐、用房及车费等费用一概不能退还。如果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用不足以赔偿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行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以外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出机票或列车票,只收取旅游者的实际退票损失费用!
7、在购物、饮食、自由活动时,在双方约定范畴外(约定场所和活动范围)因个人行为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商品质量问题、或造成的游客人身、财产和损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本旅行社可协助处理问题,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西双版纳旅游注意事项:
1、位置:西双版纳位于云南的南端,这里聚居着傣、哈尼、拉祜、布朗、基诺等13个少数民族。最高海拔2196.8米,最低海拔485米。景洪市府所在地海拔552.7米。
2、气候:西双版纳地区属于热带雨林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21℃,即使在1月份,白天气温也高。
3、防护:为防备蚊虫和强烈的日光,需带雨伞,还需准备驱蚊和防晒用品。
4、民族:云南西双版纳是少数民族地区,主要少数民族是傣族,到云南西双版纳旅游请尊重当地民族习俗。注意:西双版纳民俗禁忌:不能抚摸“小和尚”的头部。若被外人(特别是女性)摸过头,被视为仇人。"小和尚""修身"时间一切作废,必须从头开始。所以,外来游客,若到寺院参观千万记住此习俗。
5、饮食:版纳美食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喃咪”、布朗族菜、哈尼族菜、烤肉、青苔、酸笋煮鱼(鸡)、香茅草烤鱼、香竹饭,炒蕨菜、炸苔藓、菠萝饭、各类烧烤等,名称大多是游客没有听说过的,值得一尝。
特别说明:
1、敬请游客结束游览前在云南当地如实填写意见单,希望通过您的意见单,我们能更好地监督云南省各地段的接待质量,旅行一概以游客自填的意见单为处理投诉反馈的依据。如果客人在当地接待社意见单上签署满意或不签署者,而返回始发地再投诉者,请恕我社难予受理。敬请合作!
2、旅游业是云南省的支柱产业,所有的景区、餐饮区域中可能会存在有购物商场,游客是否需要购买商品由游客自己决定,与旅行社无关!游客在购物商场中购买商品,请向商场索要购物发票。如因质量问题有退换货要求,游客本人应保证货品完好无损,并提供购物发票,在购物期限不超过1个月的范围内,商家会无条件受理。
3、旅游景区限量措施如遇当地限流,本专线行程可变或不走行程。敬请周知。